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探索--对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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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目前在普遍的医疗救助模式下困难群众得不到优质平等的医疗服务,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不能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影响社会公平与稳定。因此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尤为重要,且要体现人性化。徐州市爱心医院创制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是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积极探索。本课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该模式运行情况以及服务效果,分析该模式的特色及实施意义,及其运行中需要完善之处, 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详细介绍: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收入两极分化,部分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和贫困人口成为医疗保险制度的边缘群体,他们收入的重要来源甚至是惟一来源的最低生活保障津贴只够吃饭,一旦生病只能用吃饭的钱看病,他们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 而且,由于困难群众在经济上和社会上的脆弱削弱了困难群众的自信和社会归属感,增强了他们的自卑情绪。在目前普遍的医疗救助模式下,就医心理受歧视现象显得尤为明显,困难群众感觉到被贴上“贫困的标签”而遭到别人的另眼相看,无形当中有更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因此,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显得尤为重要,且要体现人性化。 徐州市爱心医院的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是徐州市政府部门对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探索,它坚持卫生公平,实现了让困难群众有尊严的获得医疗救助,引起了社会反响。鉴于此,笔者选择徐州市爱心医院作为调查对象,对其进行了实地调研。问卷对象为爱心医院的就医者以及医务人员。由于徐州市爱心医院针对人群为主城区困难群众,每天就诊人数有限,调研共发放困难就医群众问卷50份,回收50份,有效问卷49份;由于医院规模有限(所有的医务人员),共发放医务人员问卷27份,回收26份,有效问卷26份;除问卷调查之外,还对徐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人员、典型受助群众、医务人员等进行了深度访谈。在此基础之上,对徐州市爱心医院服务模式进行效益评价以及社会反应性分析,并提出该模式仍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完善该模式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服务模式实现了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更好地充实了医疗救助制度,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对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该服务模式与国家卫生改革方向一致,保证了医院的公益性与非盈利性,为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与借鉴。 第二,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在运行和发展中也存在着不足,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不能完全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服务半径过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救助的可及性。还有,徐州市爱心医院的专项资金筹集缺乏制度性保障,不利于爱心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管理上缺乏监督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容易产生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综上所述,本调查报告给出了完善该模式的政策建议:首先,构建爱心医院医疗服务网络,整合爱心医院发展资源与路径,集门诊与住院于一体,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 提升医疗减免力度;其次,建立稳定的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渠道,并形成合理的自然增长机制并将此项建议纳入地方性法规;第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支持,开拓企业、慈善机构的捐赠;最后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稳定医务人员队伍。同时,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的目标,各地应因地制宜地推广建立该模式,实现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

作品图片

  • 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探索--对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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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探索--对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的调查研究
  • 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探索--对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的调查研究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报告以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为典型,为更好地弥补社会救助体系,有效缓解困难人群看病难和贵问题,实现困难群众平等、平和、平稳地获得医疗救助,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提供对策与建议。 本报告首先分析爱心医院建立背景,接着分析爱心医院集中资源型服务模式概况;其次对该模式实施经验和实施意义进行总结,最后分析该服务模式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政府更有效地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提供借鉴。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本作品采取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得出结论。 2、本作品从社会公正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角度将救助模式选择与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紧密联系起来。 3、本作品的调研点在江苏省乃至全国都是典型,新闻联播于2009年3月对该调研点进行了报道。 4、本作品首次将其服务模式定义为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且总结出此模式的特色并率先提出此模式使困难群众获得医疗救助的同时不失尊严和人格。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本课题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为徐州市政府部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巩固徐州市爱心医院有特色的医疗救助模式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其次对该服务模式的研究为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与借鉴;再者本课题着眼于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的健康权,有利于引起社会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的关注与重视;最后本课题对于各地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拓宽医疗救助的筹资渠道,建立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模式具有示范与借鉴意义。

作品摘要

在目前普遍的医疗救助模式下,依旧存在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困难群众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优质平等的医疗服务,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陷于无比窘迫局面,而且事后报销手续繁杂,不能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影响社会公平与稳定。因此,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显得尤为重要,且要体现人性化。徐州市爱心医院创制集中资源服务型模式, 是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的一种积极探索。本课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该模式运行情况以及服务效果,分析徐州市爱心医院集中资源服务模式的特色及实施意义,以及其运行中还需要完善之处,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构建爱心医院医疗服务网络,整合爱心医院发展资源与路径,集门诊与住院于一体,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 提升医疗减免力度;其次,建立稳定的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渠道,并形成合理的自然增长机制并将此项建议纳入地方性法规;第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支持,开拓企业、慈善机构的捐赠;最后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稳定医务人员队伍。综上,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的目标,各地应因地制宜地推广建立该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有尊严地获得医疗救助。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1、调查报告结果获得徐州市卫生局、民政局高度肯定,相关意见已被采纳。 2、2010年12月荣获苏州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科迪石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3、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徐州市爱心医院服务模式探讨》被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主办的刊物《卫生软科学》录用,发表于2011年5月。

参考文献

[1]申曙光.政府责任与医疗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J].学海,2006(1) [2]郑大喜.试论制度安排与健康公平的实现[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1) [3]王保真,李琦.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卫生经济,2006,(1) [4]孙晓杰,孟庆跃.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4,(10) [5]张莹.对我国城镇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11) [6]王保真.惠民医院在医疗救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2007,(10) [7]周尚成,何绍斌.惠民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3) [8]刘晓强,夏宗明,黄作友.解决贫困患者就医问题的实践和展望——江苏省惠民医疗工作再调查报告[J].中国卫生经济,2007,(10) [9]程晓明主编.医疗保险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10]陈晓云.经济福利的心理保障[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个别交谈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文件 ■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一、国内同类课题研究综述 对于惠民医院的实施现状与发展方向,2006年1月卫生部针对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提出了要建立惠民医院或平价病房,用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治需要。2006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惠民医院可能是我国首批真正的公立医院”。2008年初,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更倾向于惠民医院是一种制度”,认为那些体现公益性的公立医院都应该是惠民医院。郑大喜(2007)认为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让公众看得起病,也有责任为贫困人群建立惠民济困医院,以解决弱势群体看病难的问题。周尚成(2010)认为惠民医院是目前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惠民医院的提出并付诸实践是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尽管还需要实践检验,但它为公立医院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导向思路,即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王保真(2007)认为,没有惠民医院,医疗救助的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是不完整的,其政策难以落实,费用减免也成了一纸空文,困难人群也难以获得实惠,惠民医院是体现政府扶贫济困意志与救助福利的载体和有效组织形式。 纵观各学者针对医疗救助制度现状以及惠民医院的实施与发展方面的研究,针对具体的慈善医院、惠民医院实施模式的分析与研究甚少,因此有必要从医疗救助受助方以及医疗救助提供方进行调研分析对典型的医疗救助模式进行总结与思考,为各地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框架与素材。 二、国内同类课题研究综述 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阿拉木图宣言》,明确指出健康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各国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纵观世界各国医疗卫生发展实践,虽然各国建立弱势群体医疗保障体系的出发点和目的各异,但是他们无一不把弱势群体医疗保障的提供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都采取了不同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医疗保障。目前较为著名的模式有以下几种:美国模式,通过《社会保障法》建立了医疗保健与医疗救助项目,由联邦补助,州政府举办,规定的医疗救助范围,财政由联邦和州两级供款;英国模式:制定了“灰姑娘”制度,在国家卫生服务保障制度的框架下,增加特定人群救助保障计划,政府财政负担救助费用;新加坡模式:建立保健储蓄基金,支付医院医疗救助费用,对受救助人群实施严格审核;日本模式:对无力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人群, 实行生活保障制度,通过严格审查之后,享受具有具体限制的医疗救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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