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小类:
法律
简介:
目前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已经引起国内外立法界的关注。我国《食品安全法》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却是任重而道远。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及文献的解读,并实际分析了辽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的特点,提出了完善我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为辽宁加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献计献策。
详细介绍:
本文以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为主线,通过三个部分来提出加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概况。这一部分概述了我国目前学理上关于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问题的理论研究以及国内外对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第二部分分析了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在这一部分中,详细分析了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述目前省内对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采取的措施。第三部分,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以及结合辽宁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提出了完善辽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在这一部分中提出了8点建议,并且从基本原则、具体标准、措施办法、法律后果四个方面提出了立法构想。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文首先简述了我国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最后通过研究国内、外相关法律和国内各地区的相关解决措施,并结合辽宁省自身特点,提出了完善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及立法构想。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小作坊食品的安全隐患问题是一个全国普遍性问题,尽管《食品安全法》已经出台并开始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管理,但是小作坊的问题地方性很强,若实际有效的采取措施监管尚存诸多障碍。本文科学性、独特性在于立足于辽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现状的特点,并且借鉴国内国外的经验,力求找到一条适合我省具体实际情况的解决道路。为辽宁监督管理小作坊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建议。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一直存在,并一直是贴近民生的热点问题。辽宁近年来一直在加大力度监管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问题,并且准备通过立法对各项具体细则进行规划,但并未形成规范性文件。本文通过总结对我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完善意见,希望能对我省关于整治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的立法提供现实性的建议,并且为国内其他地区的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问题提供参考。

作品摘要

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灾区”。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此问题进行立法监管,但是该问题的地方性差异明显,若想彻底解决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仍任重而道远。辽宁省对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仍处立法空白状况,因此,有必要对如何有效、适合辽宁省彻底解决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李援,宋森,汪建荣,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解与应用[M],人民出版社,2009.3 2.王菁,马爱进,等.小型食品企业标准化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化出版社,2009 3.马爱进,刘文,等. GB/T23734-200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4.韩福生 胡裔昌 小作坊监管需要大手笔 中国质量报,2009 5.记者 姜艳 我省食品安全整治首试部门责任制 河北日报,2008 6.李佳芮 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7 7.谢启军 吉维 马爱进 杨大伟 任佑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食物与营养,Food and Nutrition in China,编辑部邮箱 2009年11期 8.王淑文 关于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思考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World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 Management,编辑部邮箱2007年05期 9.宋大维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比较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8 10.贾琳 我国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暨南大学,2009,等。

调查方式

走访、采访人员、介绍、亲临实践、政府公开信息等方式。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近年,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存在的严重隐患已经引起国内外立法部门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联邦肉检验法》、《禽肉制品检验法》、《蛋制品检验法》、《食品质量保护法》以及《公共健康服务法》等。通过建立实验室并派驻大量调查员,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免受地方和部门经济利益影响和干扰。加拿大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加拿大农产品法》、《食品检验机构法》、《食品与药品法》、《动物健康法》、《肉与肉制品检验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以及《消费品包装及标签法》等。与此同时,为了能运用于所有食品种类,加拿大还在研究一种综合检验体系,使不同的检验能在相同的准则和指导原则下运作,以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欧盟2000年公布了《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并于2002年1月28日正式成立了“欧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局”(EFSA),颁布了第178/2002号指令,规定了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项和程序。日本通过在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质量、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动物防疫、植物保护五个方面立法加强监督管理。日本对进口食品实行进口食品企业注册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我国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虽然只是试行办法,却是国家对于小作坊首次制定、出台相关立法法规。2007,根据中央及个地方对于小作坊的整治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又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小作坊的法律规范上作出了详细规定。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小作坊的规范操作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起到了重大作用。 另外山东省、甘肃省、安徽蚌埠、江西省、陕西省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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