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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小类:
教育
简介:
随着社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日益凸显出来,本文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基础上,把其分为民间音乐、民间文学等十大类,分析了它的爱国主义等教育价值,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济南市公办和民办的十所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传承过程中的问题,从历史和现实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家长四个角度提解决对策,传承非物质文化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详细介绍: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济南市部分幼儿园为例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各民族文化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各种文化对幼儿的冲击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此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日益凸显。本文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启蒙教育做出正确界定的基础上,概括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承性、独特性、民族性四个特征,并将其分为民间音乐、民间文学等十类,具体分析了它对幼儿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和民族情感的培育等方面的教育价值。通过走访、问卷、科学统计等方式对济南市具有代表性的十所公办和私立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归因理论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家长四个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其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本文从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的研究缘起、综合概述、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分析、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问题及归因、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可行性对策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研究缘起 (一)问题的提出 在经济、文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幼儿教育的内容也在发生着变化。幼儿正处于启蒙教育阶段,幼儿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将对幼儿产生终身的影响。当今幼儿园启蒙教育多集中在语言、文字、数学等现代学科,而对幼儿价值观等方面的启蒙教育很少涉及。这对幼儿情感的形成是不利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有丰富内涵的优秀民族文化代表。因此,我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可以在培养幼儿价值观、审美能力等方面弥补以往启蒙教育的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尚处于探索阶段,其理论研究和理论的实际应用都不成熟。例如在教育过程中选择什么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怎样编排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课程,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另外,国家政策和幼儿教师的素质等方面也不成熟。因此,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作为新兴的教育内容,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由于其独特的个性,将来会在幼儿园中有更广泛的普及。因此,调查分析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实施过程中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从而尝试探究解决问题有效对策。 (二)文献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作为新兴的教育内容,现在尚处于摸索前进阶段,在此期间很多学者对其重要性、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模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重要意义,学术界已有多人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一些成果。例如,内蒙古师范大学左雪、张海燕两位老师在其文章《在幼儿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价值、构建和实施》一文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最优秀的文化成果,可以帮助幼儿感受文化的多元性,感受丰富多彩的人类文化以及初步形成民族文化心理。 另外河北大学的辛儒和怀卡托大学的王释云两位老师也在其文章《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教育价值》一文中论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教育价值。文章指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教育价值功能,对于青少年儿童学习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有独到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教育价值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情怀的教育价值,创新精神的教育价值,审美意识的教育价值,意志品质的教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研究不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的意义,而且也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教育形式和课程设置上做出探索。张卫民、黄文伟两位老师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教育形式》中曾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三种形式实施。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课程方面,孙露晞、张血玲两位老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开发的意义探寻》中提出,各地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应该与各自地方的实际相结合,开发地方教育课程。这样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与促进幼儿教育地方特色的双重发展。 综上所述,学术界除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重要意义的研究上有较多的成果以外,在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具体形式、课程研究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的综合研究尚且缺乏。 (三)意义 1.理论意义 目前,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研究仅限于对其的保护和传承,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涉及却寥寥可数。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与其他理论相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和传承与幼儿启蒙教育巧妙地结合到了一起,既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里面所蕴含的各种精神价值,如爱国主义教育价值、民族情感培育价值,又利用了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促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本文立足于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的提出,这为幼儿启蒙教育理论增添了新的实证性内容,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出了新的思路。 2.实践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价值及作用可以在启蒙教育中促进幼儿多方面的进步,这一点大家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到目前还没有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实施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启蒙教育阶段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另外,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触较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识较差。本文选择了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一方面代表性的了解了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幼儿园中开展的现状以及教师对其的态度。另一方面以实践调查为前提,在现实所出现的问题反馈的基础上,希望能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普及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3.创新点 当前国内外的研究大多只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启蒙教育两者联系的研究尚不成熟。在这种大的国际背景下,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一方面,本文的立足点选在了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启蒙教育上,将视角落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幼儿园中的教育现状研究,具有前瞻性。另一方面,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以济南市部分幼儿园为例,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实证性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现实幼儿园非物质文化教育现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与观点。寄希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能通过幼儿园启蒙教育得以有效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启蒙教育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四)思路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在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以及传承价值的基础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的启蒙教育为切入点,以济南市部分幼儿园为例,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当前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在此条件下,发现并分析传承过程中的问题,从实际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实现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共采用了两种研究方法,以此来较为全面的了解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及其问题。 (1)文献研究法 通过去图书馆、上网等方式查阅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学、学前教育学等方面的书籍、期刊、硕博士论文及网络资料,对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现状、问题有了较深入的理解以及获得了丰富的积累,全面了解相关研究现状并在次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观点。 (2)调查研究法 ①问卷法 问卷调查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问题以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将所要研究的问题编织成问题表格,以邮寄方式当面作答、追踪访问方式填答,从而了解被试对某一现象或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济南市部分幼儿园为例,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当前幼儿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 ②访谈法 访谈,就是研究性交谈,是以口头形式,根据被询问着的答复搜集客观的、不带偏见的事实材料,以准确地说明样本所要代表的总体的一种方式。在此次调查中,我们与济南市部分幼儿园的几位园长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掌握较为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以便于做进一步的系统分析,推动研究深入。 二、概述 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世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各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加快,外来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越来越明显。因此,对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显得尤为迫切。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独特的教育价值,其中不但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大量的科学知识,而且包含了许多极富审美价值的文化艺术精品,所以,用这些重要的、科学的、人文的知识和内容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对幼儿的认知、情感、动作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非常有益。 目前,就国外内的研究现状来看,学前教育界的专家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可利用资源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的深远价值,并已开始着手这一领域的研究,但由于这一领域尚属探索阶段,对于理论的研究以及理论的实际应用还不成熟。鉴于此,我们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来谈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问题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文化遗产是指人们所继承的前人创造的文化或者文化产物,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集体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包括所有形式的传统文化、大众文化和民间文化,它们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者其他方式(如口头相传等)进行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一步描述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五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技能。 200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正式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十大类,即:“一、民间文学;二、民间音乐;三、民间舞蹈;四、传统戏剧;五、曲艺;六、杂技与竞技;七、民间美术;八、传统手工技艺;九、传统医药;十、民俗。” 另外,还有两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一种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该公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 另一种是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代表了中国政府意见的,具有权威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二、传统表演艺术;三、风俗活动、礼仪、节庆;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技能;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以上国内外三种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解释,大同小异,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存在状况和具体保护工作实践,我们比较认同第一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与分类方式。 2.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是启蒙教育的一种具体形式,就是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筛选出典型的、优秀的内容对幼儿进行教育,从而对幼儿产生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在幼儿园阶段不仅要进行语言、文字、数学等方面的启蒙教育,对于我们国家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要加以强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要在课程中加以体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必须制定科学的课程,科学的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内容,是因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众多,可以合理地从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选择出适合幼儿的内容。对选择出的内容进行科学的课程编排,就像语文、数学等普通学科在启蒙教育阶段都有其课程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既然作为启蒙教育的一种形式,也应进行科学的课程安排。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要在日常生活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养孩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所以,除了在课堂上对幼儿进行教育之外,也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幼儿的日常生活融合起来,才能达到让幼儿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例如,在幼儿的休息时间,除了播放儿歌以外还可以播放吕剧等传统剧种给幼儿听。目的就在于让幼儿在耳濡目染中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也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课堂上的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相对于其它启蒙教育形式有其独特的优点,比如可以促进幼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培养,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道德品质以及审美能力的提升,从而增强幼儿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以及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探索幼儿各方面教育建设的新方法、新形势,开拓幼儿教育建设的新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可能出现某些偏差,也需要我们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从而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实践中产生的,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特征,是科学认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 1.活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人的价值,重视活的、动态的、精神的因素,重视技术、技能的高超、精湛和独创性,重视人的创造力,以及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出来的该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传统文化的根源、智慧、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等这些意义和价值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有物质的因素、物质的载体,但其价值并非主要通过物质形态表现出来,它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有的需要借助于行动才能展示出来,有的需要通过某种高超、精湛的技艺才能被创造和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的表现、传承都需要语言和行动,都是动态的过程。 2.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世代相传保留下来,一旦停止了传承活动,也就意味着死亡。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往往是口传心授,打上鲜明的民族、家族的烙印,传承人的选择和确定主要着眼于传承人与传授人的亲密关系与对其保密性的认可,通常以语言的教育、亲自传授等方式,使这些技能、技艺、技巧由前辈那里流传到下一代,正是这种传承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延续有了可能。假使没有了这些传承活动,就不存在这些动态的表现活动,也就更谈不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了。 3.独特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作为艺术或文化的表现形式而存在的,体现了特定民族、国家或地域内的人民的独特的创造力,或表现为物质的成果,或表现为的行为方式、礼仪、习俗,这些都具有各自的独特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而且,他们间接体现出来的思想、情感、意识、价值观也都有其独特性。例如,剪纸艺术就是我国工艺美术中特有的一种艺术样式,也是民间流行的一种表达情感的手段,其独特性是令世人叹为观止的。 4.民族性 文化总是具有民族性的,民族的特性比较集中的表现在文化中。民族的文化传统是民族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是对现实世界仍有不可估量的影响的文化特征。有时,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到了其他地方,但不同民族仍然会使其打上不同民族的文化烙印,特定民族的特性表现在从形式到内容的各个方面。从民族的形式特征看,民族的人种、服饰、饮食、生产方式、语言、风俗等,这些大都是自然而然的形成的,受自然生态的影响大,有的还有遗传的作用;从更深层的民族特性来看,世界观、信仰、思维方式、宗教观、价值观、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审美情趣、生活方式、民族认同等,这些因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表现在日常生活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有很强的稳定性,不太容易改变。实际上,民族的形式和内容的特点都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有很明显的表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意见,并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呈现形态和保护实践而加以概括,我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其表现及传承方式依靠语言、说唱等口头形式。 (1)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出现和流行的。它指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诗歌 (2)民间音乐 民间音乐,又称民间歌谣、民俗音乐、民间短篇诗歌等,简称民谣、民歌、民乐或民曲。它是经过口传心授发展起来的大众音乐,纯粹是由演奏者或音乐接收者记录教习,并亲自相传所得。比如陕北民歌等。 民间音乐 (3)传统戏剧 传统戏剧,指通过舞台演出而诉诸观众感官的艺术形式,其中心是演员的表演。因之,又被人称为“舞台艺术”或“演员艺术”。围绕着演员的表演,戏剧包含着文学因素(剧本)、音乐因素(音乐伴奏、音响效果及戏曲、歌剧中唱腔等)、美术因素(布景、灯光、舞台布景)、舞蹈因素(演员优美的动作、姿态)等多种因素,是一种综合艺术。所谓戏剧性正是由于戏剧冲突解决得独特、新颖、有丰富内涵而形成的。由于受演出的时间、空间和观众的限制,戏剧的矛盾冲突应当更集中、更简练、更尖锐的反应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的冲突。 传统戏剧 (4)曲艺 曲艺,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主要通过说、唱,或似说似唱,或又说又唱来叙事、抒情。基本艺术特征是通过说唱演故事和刻画人物形象,主要包括四大类(评话类、相声类、快板类、鼓曲类),十一小类(相声类、评话类、快板类、鼓词类、弹词类、时调小曲类、道情类、牌子曲类、琴书类、走唱类、杂曲类)。 曲艺 2.技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技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技艺世代相传,而此类技艺的获得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 (1)民间舞蹈 民间舞蹈,起源于人类劳动生活,它是由人民群众自创自演,表现一个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及人们精神风貌的群众性舞蹈活动,所以也称为“土风舞”。 民间舞蹈 (2)杂技与竞技 杂技与竞技,亦作“杂伎”。指柔术(软功)、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变戏法、舞狮子等技艺。现代杂技特指演员靠自己身体技巧完成一系列高难动作的表演性节目。 杂技 (3)民间美术 民间美术,中国人民群众创作的,以美化环境、丰富民间风俗活动为目的,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流行的美术。常见的有版画、年画、雕塑、壁画等形式,另外还有流行于普通人民之中的剪纸、刺绣、印染、服装缝制、风筝等,这些艺术形式世代相传且又不断创新、发展,成为富于民族乡土特色的优美艺术形式。 国画 (4)传统手工技艺 传统手工技艺,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以手工劳动进行制作的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工艺美术。这些手工艺品是蕴涵人类文明之始的工艺文化。本质上讲,手工艺是一种创意打扮人们生活的文化,是一种满足人的物质及精神生活需要的造物艺术。 剪纸 (5)传统医药 传统医药,包括各种各样的植物药、中草药、中药制剂(丸散膏丹)、以及针灸、气功等。是古代中国人民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人参 3.民俗文化遗产 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就是这样一种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 舞龙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的教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就与就是筛选出典型的、优秀的、脍炙人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开展启蒙教育。这样可以促进幼儿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民族精神的培养,对民族文化传承,以及道德品质和审美能力的提升。另外,也有利于探索幼儿各方面教育建设的新方法、新形式,开拓幼儿教育建设的新途径,从而增强幼儿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以及民族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协调社会、文化、经济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幼儿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爱国主义教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深层内核、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各民族情感的纽带、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与国家、地区也地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日益频繁,我们在吸取西方优秀文化的同时,西方思想文化中一些腐朽的东西也对我们本民族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造成了一些人尤其是现代的青少年盲目崇洋媚外,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幼儿正处于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也是接受外物的初级阶段,由于幼儿对事物的分辨能力尚不成熟,所以幼儿在这一阶段接受什么样的文化内容会对幼儿产生终身的影响。这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幼儿可以透过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步理解其丰富的内涵,了解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为幼儿在以后学习生活中培养民族情感、理想信念和爱国激情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幼儿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让幼儿了解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保护和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让幼儿体会到了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利于培养幼儿增强民族认同感、归属感, 激发其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本身,也不只在于其自身的技术,更不可能是在于一个物质符号独立存在,而是在于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建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特质及其意味的结合体,并且这种结合体贯穿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过程中。 很显然,让幼儿在启蒙教育阶段便接受非物质文化的熏陶,不仅可以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以及民族认同感、归属感,激发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报效国家的宏伟志向,而且为其将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供良好的保障,近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幼儿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了贡献。 2.民族情感培育价值 在中国长期的古代社会中,属于精神成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了质的千年延续不变与量的永恒积累叠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优秀的文化结晶,其本身就蕴含着中华民族固有的精神实质,即坚强不屈、勇往向前的品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这种精神在保护传承中必然会影响现代人的意志品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能使学习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不自觉转为自觉,良好的意志品质也会随之悄然形成,像春风春雨润泽下的百草,焕发出盎然生机。” 所以,在幼儿心中播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种子,传承的不仅是民间文化的样式,更重要的是传递传统文化的精神,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空间。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人们鼓起锻炼坚强意志品质的意志品质的意愿。具有丰富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折射出拼搏进取、坚强不屈的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激励着人们对和谐社会建设自觉发生出责任感与使命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一位公民内心坚强的意志品质,只有从幼儿阶段开始重视这种民族精神的培育,其将来才能自觉寻找和挖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现代化的目标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培养功能为我们指引了正确方向并提供了科学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性的生活生产方式而形成的一种文化,植根于民间生活,是民族优秀品质的具体显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为幼儿民族精神形成提供实践基础。“意志是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同克服一定困难联系着的” 。人们的意志品质具有不稳定性,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反复的学习与培养使之持久稳定,以形成持久、良好的意志品质行为,进一步上升为良好的民族精神。非物质文化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为其提供具体的实践形式与机会。例如,幼儿在现实中可以参与其中的以动手和动脑相结合的简单的剪纸活动,不仅提高幼儿动手的技能,促使幼儿手脑协调,更重要的是剪纸过程中幼儿意志的锻炼过程,剪纸作品最终完成,需要幼儿有恒心、耐心和毅力,一气呵成,不能半途而废。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通过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手工技能以及其它技能,不仅提高了人们对于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也磨练了人们的意志品质,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固有的提升意志品质、培育民族精神的价值功能。 3.民族文化传承价值 当代幼儿生活在一个多元文化交融、交汇的环境中,感受不同文化的别样风采。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国家,只有当她的儿女对她怀有浓厚的感情,为了她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地时候,她才能不断发展乃至强大。因此,培养幼儿的民族情感,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就显得十分迫切而意义深远。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幼儿民族个性的塑造。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文化的不断延续,各民族的根本文化精神和历史个性会在群体的思维方式、社会心理、价值观念等深层结构中保留下来,影响幼儿社会化发展进程。加强幼儿民族文化教育可以从本质上巩固文化基础,延续文化血脉。文化熏陶彰显幼儿个性。越是具有民族特点的文化,才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找到自信,确立本民族文化的优势,树立本民族文化的个性。所以在幼儿阶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必将对幼儿的民族个性产生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内在的民族气质、东方智慧和价值取向,生动体现在民俗风情、民间工艺、民间艺术之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易于幼儿接受的部分作为幼儿教育的内容,就能够在“寓教于乐”、“以文化人”中培养、滋养新一代民族成员,使幼儿从小就深深刻有民族文化的印记,凸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征。信息时代的文化交流是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幼儿既了解热爱本民族文化,又熟悉认知异域文化,是避免民族狭隘主义的根本路径。只有搞好这样的教育,才能使幼儿在成长为青年后,代表本民族与世界进行文化对话,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就会在文化多样性的当代社会,缺乏文化立场,丧失文化自信,丢失文化身份。 总之,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日益深入发展的今天,民族文化的传承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的目标,就必须从幼儿开始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幼儿民族文化教育能够充分弘扬自强不息、热爱祖国、向往和平、追求大同的精神,从幼儿抓起,使之内化为幼儿的个性特征,形成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 4.道德品质培养价值 道德品质,是个人在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特点和倾向,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因素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积累而来的发展的经验,生存的智慧,是历史形成的共同的、积极的,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民族意识,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含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道德品质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也是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具丰富的民族精神、道德观念及审美价值,对个体、民族的教育意义不容抹煞,然而人们却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幼儿的道德品质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幼儿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自己独特的品德结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能对幼儿道德品质的形成培养巨大影响。 一方面,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幼儿提升道德品质的意愿。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戏曲艺术”来讲,它讲究唱、念、做、打,并与表演艺术紧密结合,使戏曲充满着感染力,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容易为幼儿所接受与喜爱。幼儿年龄越小,形成的爱好越稳固、越深刻、越持久,往往可以影响一生。而戏曲艺术作品主题非常鲜明,有的表达爱憎分明的情感,有的表现弘扬传统美德等主题思想,所以开展戏曲教育不但有利于幼儿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而且有利于幼儿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另一方面,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成为幼儿道德品质的形成提供实践基础。道德品质的形成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反复的学习与培养使之持久稳定,以形成持久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特性为其提供了具体的实践形式与机会。 5.审美能力提升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各个民族经历了长期的积淀传承下来的文化,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能体现民族独特风俗生活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大量存在的工艺品、表演艺术等,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是进行艺术研究、审美研究的宝贵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之美是五彩斑斓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审美价值含量极高。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量艺术作品,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按照当时审美风尚、美的标准创作的艺术产品。我们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在现实生活中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激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和技巧有利于提升幼儿的审美能力。山东济南比较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济南吕剧、鼓子秧歌、济南泥塑、济南面塑、济南剪纸等,它们富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其审美水平和创造美的能力得到了历史上不同时代人们的认可、接受和赞美、欣赏,因而能够流传到现在。幼儿在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和学习中,会产生丰富的审美联想,激发幼儿的审美创造力,充分调动幼儿动手动脑的能力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幼儿的审美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表达主题的理解提升幼儿的审美能力。例如,民间舞蹈,传统曲艺等一个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审美与创造于一身的集中体现,充分体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祝福和向往。非物质文化遗产审美教育价值的发挥,不仅使幼儿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格、形式、体裁、题材,扩大了其艺术修养的视野,而且通过寓教于乐的艺术活动,萌发幼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初步感受意境美、形式美的能力,极大地开阔了审美视野,拓宽了审美认知领域。 三、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分析 本次调查小组分为3个组,分别对济南市济钢幼儿园、济南市启明星幼儿园、济南市一休幼儿园、济南市舜玉南区幼儿园、济南市炼油厂幼儿园、济南市营市街幼儿园、山东省石化办幼儿园、山东省旅游局幼儿园等10余所幼儿园进行了调研,对各个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分别进行调查,并与家长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0份,收回103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及其问题。调查方法主要是在济南市五个区内进行随机抽样,每区选择1-3所样本园。各区样本量占总样本量的比例分别为:历下区占20%、市中区占10%、槐荫区占30%、天桥区占20%,历城区占20%,调查对象为幼儿教师。 图1:五区样本量占总样本量的比例 综合以上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现做以下分析: 1.根据调查五个区的幼儿园总体现状,目前,80%的幼儿园班级都开设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有20%的班级幼儿园未开设过。如图2: 图2:样本幼儿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比例 通过此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多数幼儿园都有选择的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课程,开设过的课程主要集中于剪纸、民间舞蹈、民谣、秧歌等课程。但也有一定数量的幼儿园完全未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与语言、科学活动、音乐等传统课程相比有很大差距,这些幼儿园并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成长的积极意义。 2.根据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有明确认识的幼儿教师占29%,而71%的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备全面的明确的认识。如图3: 图3:幼儿老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确认识 通过此组数据可以看出,多于三分之二的幼儿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全面明确的认识,幼儿教师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顺利开展: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正确认识,不可避免的就会缺乏相关专业素质,课程开设自然会面临相当大的阻力,而且,幼儿教师的相关专业素质不高,即使已经开展了此类课程,其授课质量也值得怀疑,很难较好的完成既定的教育目标,获得希望的教育成果。 3.根据调查72%的教师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启蒙教育对幼儿是起积极作用的,21%的教师认为一般,只有7%的教师认为影响很小。如图4: 图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启蒙教育对幼儿的作用 通过数据显示,大部分幼儿教师较为表面的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成长的积极意义,但是对于当代幼儿生活在一个多元文化交融的环境中,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开展启蒙教育,可以促进幼儿道德品质和审美能力的提升,增强幼儿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以及民族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深层次作用,多数幼儿教师认识的并不到位,未深刻理解其内在的积极意义,因而,幼儿教师并没有加强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素质培养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开展也就遇到了师资力量欠缺的弊端。 4.根据调查20%的老师认为自己已经具备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的素质,45%老师模棱两可,35%的老师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如图5: 图5:老师是否能胜任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 此组数据中,只有20%的幼儿教师明确认为自己具备对幼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素质,剩下80%的幼儿教师则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或模棱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成长的积极意义,能够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教授的教师也寥寥可数。幼儿教师缺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教授的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的开设更会阻力重重。 5.通过调查,总结分析幼儿园老师的情况,36%的教师认为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25%的教师认为幼儿园负主要责任,21%的教师认为教师应负主要责任,14%的教师认为家长负主要责任,而认为是其他因素的教师占4%。如图6: 图6: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责任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开设遇阻的责任问题,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及家长均应对此负一定的责任。政府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课程的提倡力度不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也不够,幼儿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身心发展的影响认识不到位,幼儿教师没有具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素养及家长未能进行有效配合等问题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园开设过程中遇阻的原因。 综合以上幼儿园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幼儿园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全面发展的积极影响。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开设受阻的现状,并非凭一己之力就能有所改善,政府、幼儿园机构、教师以及家长都应对其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内的被重视程度不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开展现状不容乐观。首先,政府、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未尽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义务。再者,教师对自身所肩负的传承责任的认识不全面,了解不深刻,并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素质。其次,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这些都是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受阻的因素。综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开展,面临一种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尴尬境地。 四、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问题及归因 (一)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启蒙教育之间的联系在现今仍旧属于探索和研究阶段。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活动虽然在大部分幼儿园中已经开展,但是由于多个方面的原因使得现今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认识不够清晰 一方面,教师没有准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要在幼儿园中进行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作为教育实施者的幼儿教师,首先必须要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才能准确的识别哪些传统文化内容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只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有准确的认识,才能在以后的幼儿园教育中,较好的对幼儿进行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的选择中,只有少数教师能够准确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的内容区别开来。更多的幼儿园老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内容的认定较为模糊,完全凭借自己已有的经验加上主观感觉来进行判断。 另一方面,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认识不够深刻。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来说,其具有丰厚的价值。作为团体文化和社会个性的恰当的表达方式,其是长期得以流传的人类文化活动及其成果,因而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生命动力、精神依托,具有民族精神传承价值。除此之外,其还具有科学价值、社会和谐价值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价值,其中大都也适应于幼儿教育领域。前文已经阐述,非遗启蒙教育能够培养幼儿的爱国主义精神,进行民族情感的熏陶、民族文化的传承、道德品质的培养以及审美能力的提升。但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72%左右的幼儿教师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21%左右的幼儿教师认为这种作用与其他教育内容相比,效果一般;7%左右的老师认为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对于幼儿发展的影响很小。在对教师的进一步的询问中发现,就算是他们能认识到非遗启蒙教育对幼儿发展有积极作用,但具有有哪些深刻的价值,他们并不清楚。 2.教育内容不够丰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的丰富性事无可置疑的,如前文所述其具体可以分为十大类,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医药、杂技与竞技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具有如此丰厚的内容,但是现今的幼儿园非遗启蒙教育的内容却不够丰富,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没有很好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纳入到幼儿园教育中。通过对济南市部分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现状调查可知,在现今的幼儿园教育教学中,无论是公办的幼儿园或者是民办的幼儿园,都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内容较为贫乏较为单薄的现象。调查显示幼儿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歌舞如秧歌、民间美术如剪纸、民间曲艺如快板等利用率较高,对于非遗启蒙教育的内容也局限于这几个方面,没有更广范围内的扩宽或是更深层次上的拓展。 3.教育形式稍显单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传承性、独特性、民族性,更重要的是其活态性。活态性的特征使得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需要利用多种教育形式。现今的幼儿教育虽然已经由以教材、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转向以活动、幼儿为中心的现代教育。但是幼儿园中的教育形式依旧显得呆板,这种教育教学方式在幼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的劣势更加明显。根据调查显示,幼儿园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方式仅仅延承了一般教材的教育教学形式,即以教师讲解为主,幼儿通过教师的讲解来进行学习。教师是活动的主导,幼儿只停留在参与的层面上,不能很好的实现幼儿的主体地位。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动性,那就需要用动态性的方式呈现在幼儿的面前,以活动性的方式发挥幼儿的主动性,确定幼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4.教育资源利用局限 幼儿园空间的局限性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幼儿园教育应当注重更多园外资源的充分利用,包括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资源利用的范围和程度能够间接的影响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和课程形式的生动性。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以及世界上都是属于抢救与保护的状态,这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藏在民间,正在悄无声息的、以不为人知的方式逐渐消逝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独特性,分布的非广泛性等使得幼儿园非遗启蒙教育资源利用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幼儿园中,活动主要依靠教师自身所具有的素质以及教师通过各种方式搜集的教育资料来开展。一方面幼儿园很少能够挖掘社区社会中深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另一方面即使教师能够发掘这种社区和社会资源,其在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似乎也不能很好被充分有效的利用。 (二)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的缺失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包括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价值,以及促进幼儿发展的价值。但是在现今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性所致的缺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是深刻的,内容是丰富的,特点是鲜明的。现今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所出现的问题,可以部分的归因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殊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强以及内容的“无形”的特点是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强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广泛性和非普遍性,有其浓厚的地方特色。我国颁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带有地方名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极其大的比例,如山东梆子、峨眉武术、洛阳唐三彩烧制技艺、内蒙古长调、维吾尔族地毯织造技艺等等,这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广泛性和非普遍性,只在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内被掌握、被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地域性,在幼儿园进行课程选择时就形成了一定难度,一个地区对外来文化多少有点排斥,其不自觉地排外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幼儿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选择。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为“无形遗产”,之所以用“无形”来称呼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诸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其内容的“无形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有十大类,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这些内容都是不稳定的,这点与物质文化遗产的稳定性不同,它的发展传承完全依靠人类世世代代的传承,甚至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只能通过口耳相传,没有有效物质资料来保留。在历史发展中,如果没有人类世代相承,予以重视,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容易就会湮灭在历史滚滚红尘中,成为昨日星辰,光亮不再。这种内容的“无形”,使得幼儿园一方面再现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不再那么的容易,另一方面不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刻内涵的有效把握。这些也增加了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授的难度,很容易被排斥在幼儿园教授课程之外。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教育功能的缺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的课题在近年才被提出和重视,人们逐渐认识到,利用教育来振兴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发展的道路,是我们应该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但是,以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的研究,多数是注重通过教育功能的发挥加大对文物之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而没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教育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大多数研究仅仅把教育作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具,而忽视了其对教育的积极作用,关于这方面研究的专家也是少之又少。关于将教育导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领域,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我们一直做得不够。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缺乏,使得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活动缺乏相应的依据,加大了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难度。 3.幼儿教师自身相关素质的缺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丰富多彩的形式,还有深刻的内涵,它所具有的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对传承人素质的高要求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不容易被驾驭。正如京剧的庄韵,秦腔的悲怆,黄梅戏的甜美,江南丝竹的柔美,内蒙古长调的粗犷,景泰蓝的浓墨重彩只有真正的专业人士才能参透其中的奥妙,才能明白如何将其精华之处以恰当的方式传承下去,被一代代人所接受。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一般的幼儿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并不多,仅仅局限于电视宣传的有限内容或生活中的了解,幼儿教师上岗前缺乏相关方面的培训,上岗后缺乏经验和必要的专业素质,所以要在幼儿园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普通的幼儿教师很难胜任。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园得不到重视的原因之一。绝大多数幼儿园未重视对幼儿教师的培训指导,幼儿教师不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授课的能力素质,难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教授给幼儿。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包罗万象,丰富多彩,其中许多内容对于启发幼儿心智,锻炼幼儿动手能力,培养其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都有诸多益处。但是,许多幼儿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了解,没有认识到其独特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幼儿园面临被拒门外的尴尬境地。 4.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重视的缺失 现今的人们只是过多的关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效应,催生出一批批申遗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热在全球范围内愈来愈热,各地方政府都将心思放在能否申遗成功上,申遗成功了,大多数人会想到发展与此相关的旅游业,申遗未成功,那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被打入冷宫,人们不可避免一种眼高手低的姿态,未曾将眼光放得长远,祖先留下的好东西,需要后继有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作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长时间没有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足够重视,没有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包括其的启蒙教育价值。 作为政府,其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首先,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不够重视。政府未对幼儿园提出制定相关课程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课本的要求,只有开设了课程、并有相关课本作为媒介,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开设才有希望。其次,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宣传的力度不够,没能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氛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很难得到幼儿园及家长的认同,推广的工作自然困难重重。再次,政府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开设提供的资金不够,没有资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作为一门新的课程的开设提供保证。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人才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政府做的也很不够,没有把这些放在重要位置上,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设的硬件设施不完善。 作为家庭,其是社会基本组成单位,家庭中家长的意识间接的影响到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调查中我们发现,一方面,许多幼儿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存在偏见,家长往往只重视传统的课程,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没有看到其深刻内涵和本质,也没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的积极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到位,致使家长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观不够端正。这间接的影响到幼儿园对相关内容的选择。另一方面是家长们和幼儿园的合作意识不强,往往家长认为教育只是幼儿园的责任,致使家长与幼儿园的双向交流无法达成,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设起来缺少家长的支持甚至遭到质疑。 五、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可行性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园的开设,需要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家长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各个方面都采取行动,从理论上、实践上深层次的进行发掘和改革,才有可能为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顺利开展扫清障碍,铺平道路。在对上述现象和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对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政府的责任 如果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幼儿园中,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那么政府就是这个过程的主力军、方向盘。只有政府重视了,才能保证其顺利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罗万象,其蕴藏的精神力量将是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起积极作用的巨大宝藏。正因如此,政府的教育部门应该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成长的积极作用,应该积极主动的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1.出台相关政策 首先,政府需要营造良好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舆论氛围。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电影、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社会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及对幼儿成长的积极作用。还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网站,设计民间文学、民间艺人、在线书库、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讨论网上答疑等板块,使人们能够方便、快捷、灵活、自由的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为幼儿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幼儿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供保障。 其次,政府需要加大相应的资金投入。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开发。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建立集资、融资机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为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得以有效的传承和发展,政府要对幼儿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行资金支持和保证,并对工作先进的幼儿园进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再次,政府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开展也需要软实力,这就需要政府能够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采取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政府补贴等方式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同时,鼓励并为其提供走进幼儿园与孩子们进行交流,向幼儿们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启蒙幼儿心智,培养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初步认识,激发起幼儿学习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 2.制定相关课程 政府应对幼儿园开展剪纸、泥塑、面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给予鼓励和支持,改变幼儿教师、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偏见,使其得到与其它课程同等的重视。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园才能有一席之地,不被忽视。 同时,在相关课程编制的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性,考虑幼儿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道德品质发展有重要作用,可以依据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理论。他认为儿童道德发展各个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除此之外,可借鉴的理论,还有阿恩海姆的异质同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对事物之所以发生特定的情感和情绪,是由于外界自然事物的物理的力和场,同人的内在世界心理和场在形式结构上存在着“同形同构”和“异质同构”。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加德纳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多元智能课程的设计、教学与评估,充分研究如何根据每一位孩子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让多元智能理论研究成果指导素质教育开展。艺术教育理论,其主要观点是艺术学习是幼儿得到审美体验和审美愉悦,帮助幼儿去发现美和理解美的过程。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可以制定类似以下课程: 《幼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园本课程研究》 序号 非物质 文化遗产 核心主题 小班 生态主题 中班 生态主题 大班 生态主题 1 民间美术 泥 塑 好玩得泥 有用的泥 多用的泥 2 杂技 与竞技 中 华 武 术 武术的奥秘 体验武术 小朋友表演武术 3 传统戏剧 京 剧 乖乖感知京剧 宝宝体验京剧 小朋友表演京剧 4 传统医药 中华医药 名医堂 中华理疗 名医名家 5 民俗 生肖文化 我的属相 趣味生肖 十二生肖 6 中华曲艺 快 板 乖乖感知快板 宝宝学说快板 小朋友表演快板 7 传统 手工技艺 编 织 欣赏编织 趣味编织 巧妙编织 8 民间文学 寓言故事 欣赏寓言故事 讲述寓言故事 仿编寓言故事 9 民间舞蹈 秧 歌 走近秧歌 体验秧歌 升华秧歌 10 民间音乐 乐 曲 欣赏乐曲 体验乐曲 表演乐曲 3.编制相关教材 教材是幼儿学习知识的工具,同时也是幼儿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媒介。有了教材作为媒介,不仅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而且通过幼儿在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从而起到向幼儿家长以及周边人群的宣传教育作用,进而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教材的编制为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提供了材料支撑,使得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有“本”可依,即有系统而科学的教育内容。 组织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学习的教材,其形式要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力求将各种形式的非物质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诠释,让幼儿感受其独特魅力。编制教材需要幼教领域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专家的共同努力,既要做到教材内容是科学合理的,又要做到教材能够适应幼儿年龄发展的特点。教育部门在编制幼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教材时应注意其活态性、传承性、民族性、独特性。结合幼儿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合理编制教材,做到因材施教,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 4.建设文化基础设施 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大众的便捷途径。我国的文化基础设施虽然近些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与国外相比,投资依旧过少。我国政府需要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经验,如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大力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博物馆、少年宫等文化基础设施。其中应多加入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板块,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免费开放、参观学习。为幼儿学习、了解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提供便利条件,让幼儿有更多机会接触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魅力,从而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同时,政府需要督促出版社、报社等传媒部门,出版发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光碟、书籍、报纸、画册,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向幼儿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这一方面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热播的动画片《围棋少年》就用动画片的形式向广大少年儿童普及了围棋知识,并培养出了许多“小围棋迷”,而大型三维动画片《秦时明月》,用动画片的形式向幼儿介绍了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国第一帝国开始,到西楚霸王项羽攻陷咸阳的恢宏历史。再现了当时建设长城、秦皇陵、兵马俑、阿房宫,统一文字、度量衡、哭孟姜等著名的历史事件和民间传说。脱离了课本的藩篱,课堂授课形式的束缚,用动画的形式将枯燥无味、晦涩难懂的历史知识呈献给幼儿,让其在愉悦身心的同时,也能获得知识。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已系统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更多更深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幼儿园的义务 1.重视并开发相关课程 目前,因为各种媒体的宣传,例如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将《论语》等国学经典推到了世人面前,让观众从一种新的角度来理解、接收、学习这些被遗忘的智慧结晶。至此,许多幼儿园也开始认识到了国学中蕴藏的对幼儿身心成长的积极因素。在我们考察的幼儿园中,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幼儿园就安排在幼儿午饭后一起坐在院子里背诵《二十四孝》,其对国学经典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其他常规课程。但存在的问题是,幼儿园普遍认准《弟子规》、《论语》、《二十四孝》这类的国学经典,而忽略了诸如皮影、京剧、吕剧、秧歌、剪纸、年画等其他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艺术形式。多数幼儿园中,不但没有此类课程的开设,连让幼儿了解这些课程的机会都很少。所以,要充分挖掘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利用的幼儿教育资源,来充实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成了现今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当务之急。 鉴于幼儿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发缺乏经验和依据的情况,幼儿园需要在摸索中积累相关经验。幼儿园就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时刻记录幼儿对开设的此类课程的态度和接受程度。开设的课程能否为幼儿接纳?课程的难易程度是否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不断的纠正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同时把经验教训及时地反馈给国家,不断的促使这项工程走向正轨。 2.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 正因为受现实制约,不可能为某一课程配备专业教师,所以除了聘请专业教师或邀请专业人士入园为幼儿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外,更应该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一方面提高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素质,另一方面转变其观念,使其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独特作用以及对中华传统文化发扬继承的贡献。幼儿教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程度会直接在其授课中得以彰显,从而对幼儿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只有幼儿教师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在潜移默化中让幼儿接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认识并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需要幼儿园为幼儿教师提供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机会。为此我们首先可以对幼儿教师进行在岗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素养,要求幼儿教师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融入教学策略、课程、教学方法、考试和组织模式中等。其次,可以将民间艺人聘为学校荣誉教师或者对在岗的幼儿教师定期培训,或开设讲座等形式增加幼儿教师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 3.广泛引进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幼儿园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较深了解的师资力量,这需要引进园外社区以及社会资源进行弥补。以山东吕剧为例,山东吕剧作为一种传统的艺术形式,有其程式化、虚拟化等特征。是一种高雅的艺术形式,如果不是专业的从业人员,即使是幼儿园教师很难理解吕剧,国家需要对幼儿园进行帮助指导教学。例如山东省吕剧院的各位艺术家和演员可以对口帮助济南市的各家幼儿园进行吕剧教学,这样可以保证吕剧教育是正确的,没有失去吕剧的艺术本色。这样一来幼儿园的各位教师也提高了自己的艺术修养,在日常的教学和生活中幼儿教师也可以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营造出喜爱吕剧的这种氛围,也就有利于吕剧的传承。 幼儿园需要注意加强与幼儿家长、社区的联系交流,重视“小手牵大手”的效应,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幼儿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其不经意间对幼儿产生积极影响。诸如请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家长给幼儿讲解相关知识。另外,幼儿园可以开展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讲座、活动,寓教于乐,并邀请家长与幼儿一起参加,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对幼儿言传身教,还大大加强了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在幼儿园与家庭间共同建立起幼儿学习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三)教师的工作 1.提升自身非物知识素养 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素养,是时代的发展对于教师的要求,是顺应社会发展的一种必须。一方面,幼儿教师要提高自身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能力,应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相关知识的积累。不断的提高自学能力,以及积极主动的参加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相关培训,使自身的教育素养不断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跟进社会发展的步伐,才能够较好的完成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教育教学。 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益处以及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发扬的价值。只有在正确的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幼儿教师才能在授课中,有效的对幼儿进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教育。即使没有关于这方面课程的开设,因为幼儿教师掌有课堂授课内容的主动权,也可以在其授课中穿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潜移默化中培养出幼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 2.采取灵活多变的非物教学方式 幼儿教师要运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许多都是有很深的历史积淀形成的,是具有活态性的。其中大多数内容需要以全新的形式演绎出来并加以创新,提取精华,才能被幼儿接受、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多变性要求幼儿教师在对其进行教学的时候,需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可以利用视频、音频、动画等等多媒体信息资源来保持其原始的动态性,利用外出参观学习来进行真实的体验。这些都符合幼儿对于动态实物比对静态实物更感兴趣的心理,也符合完整的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 注重教学方式的多元化、趣味化。注重教学中游戏的重要地位。游戏是幼儿主要的活动形式,游戏的趣味性和娱乐性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活动更加生动有趣,易为幼儿接受。幼儿教师要注意寓教于乐,进行游戏教学。如对于节日类,为幼儿讲解端午节有关知识时,幼儿教师可以在课堂上与幼儿模拟过节,通过情景再现,加深幼儿对非物质的印象;对于戏曲类,如吕剧,则带领幼儿了解其起源、特点、唱腔,带幼儿欣赏经典曲目,学习观摩。也可以分角色扮演,使幼儿在游戏中,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文化熏陶。对于民间曲艺、传统戏剧等一类课程,幼儿教师可让幼儿分角色扮演,进行模仿学习。对于年画、陶艺等课程,可以带领幼儿亲手制作。 3.选择适合幼儿学习非物的内容 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但并不是所有内容都适合幼儿的教育教学,因此教师要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内容的科学水平以及幼儿自身的兴趣爱好来筛选幼儿园非物质问换遗产启蒙教育的内容。因此幼儿教师要注意甄别选择适合幼儿学习的直观、形象、具体的内容,并注意整合加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更加符合幼儿接受能力。 幼儿教师应选择适合幼儿发展年龄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行授课,不要让自己的喜好影响幼儿的天性,不要过多干预幼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学习理解,将幼儿向好的方面引导,即使自己不喜欢、不在行,也不要让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了幼儿的选择。充分尊重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另外教师可以有计划的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形式,例如山东最好选用山东吕剧,北京首选京剧,河北首选河北梆子,唐山首选评剧等等。这样既能显示较强的地域特色,也能起到弘扬当地文化的作用。 (四)家长的配合 1.摒弃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偏见 家长应该意识到,并非是越外来的东西越好,经济发达并不代表其催生的文化就一定是精华。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参加名目繁多诸如钢琴班、绘画班、跆拳道等特长班,却对中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而不见,使得国粹京剧、地方戏曲都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通常家长的态度以及选择起决定性作用。只有家长摒弃了偏见,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才会给幼儿提供接触它、学习它的机会。 幼儿家长应该转变观念,其实,父母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幼儿行为思想易受周围成年人的影响。所以,只有父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幼儿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才会接触到、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所在,才有机会培养出学习兴趣来。 2.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价值 家庭教育是幼儿园园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家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和幼儿一起,浏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站,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的电视节目。带领幼儿参观博物馆、展览馆及少年宫等文化机构。在生活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对幼儿的影响。使得在幼儿园之外的生活中,幼儿能够对幼儿园所学的知识进行更细致的了解和升华。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深刻的家长还可以承担起教学的任务,有许多家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某些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如梨园世家等等,让具备这方面素质的家长来给幼儿上课,可以利用幼儿的新鲜感,激发其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兴趣。 3.具备主动的家园合作意识 家长应该有与幼儿园的合作意识,如果幼儿在幼儿园学习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家长不予以强化教育,这样的学习效果是薄弱的。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学习完吕剧之后,回到家,家长与孩子再次一起讨论吕剧,一起学习吕剧,这时候,孩子会把学习吕剧当成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样更容易让孩子喜欢上吕剧。在幼儿阶段,在孩子还没有完全分清楚什么是传统艺术什么是流行歌曲之前,对孩子进行传统艺术的教育,会在无形中对孩子产出巨大的影响。这时候会在孩子的脑海中对传统艺术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家庭相对于幼儿园就有其明显的优势。因为孩子与家长的交流,相对于与老师的交流来说,显得更加日常性和生活性,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教育会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综上所述,以济南十余所幼儿园为例进行的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其呈现出许多的问题。笔者以仅有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为依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希望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缓解。 结束语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度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幼儿启蒙教育是相互联系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仅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使教育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但是以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的研究,多数是注重通过教育功能的发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而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蕴含的教育价值。本次研究立足于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幼儿启蒙教育相结合,提出研究课题,分析现状,进而探讨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教育价值和功能,对于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幼儿秉承民族文化,走向世界具有独特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 缪仁贤,赵霞.幼儿启蒙艺术[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 [3] 陈国嵋.幼儿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 [美]布卢姆等著,邱渊等译.教育评价[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 [5] 张奇.儿童审美心理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6] 华爱华.儿童游戏理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7] 庞丽娟.文化传承与幼儿教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 [8] 王文章,陈飞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2). [9] [美] D•R•克拉斯沃尔,B•S•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二分册•情感领域[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 [10] [俄]雅科布松.情感心理学[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 [11] [美]A•J•哈罗,B•J•辛普森.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三分册•动作技能领域[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 [12] 左雪,张海燕.在幼儿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价值、构建和实施[J].幼儿教育,2010,(10). [13] 辛儒,王释云.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教育价值[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 [14] 张卫民,黄文伟.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教育形式[J].设计教育,2006,(163). [15] 孙露晞,张血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开发的意义探寻[J].学前课程研究,2007,(8). [16]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D].全书出版社,1985年. [17] 叶澜.教育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06). [18] 张文新.儿童社会性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7). [19] 特里萨.M.麦克德维特(美)等著,李琪,闻莉等译.儿童发展与教育(上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70). [20] 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67). [21] 罗家英主编.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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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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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外来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越来越明显,使我们中华民族传之既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地面临被遗忘、遭损坏乃至消失的严重威胁。因此,对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显得尤为迫切。基本思路:本文在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以及传承价值的基础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的启蒙教育为切入点,以济南市部分幼儿园为例,通过走访等方式了解当前幼儿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一、作品的科学性 本作品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基础上,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对济南市部分幼儿园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考察。二、作品的先进性 当前国内外的研究只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启蒙教育的联系尚不丰富,本研究在占有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观点,具有先进性和独特性。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1、实际应用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审美、教育等价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我国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有重要意义,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2、现实指导意义: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触较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识较差,同时,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链条不完整。对此,本文坚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幼儿园履行好自身义务、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家长相互配合四个方面紧密结合。

作品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日益明显地凸显出来,本文在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概括其活态性、传承性、独特性、民族性四个特征,并根据内容把其分为民间音乐、民间文学等十大类,具体分析了它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培养等教育价值,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济南市公办和民办共十所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传承过程中的问题,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家长四个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其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 缪仁贤,赵霞.幼儿启蒙艺术[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 [3] 陈国嵋.幼儿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 [美]布卢姆等著,邱渊等译.教育评价[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 [5] 张奇.儿童审美心理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6] 华爱华.儿童游戏理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7] 庞丽娟.文化传承与幼儿教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 [8] 王文章,陈飞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2). [9] [美] D•R•克拉斯沃尔,B•S•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二分册•情感领域[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 [10] [俄]雅科布松.情感心理学[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会议、图片、统计报表、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是“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世代传承下去的最佳方式。世界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于1989年11月1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会议出台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建议》,之后的2001年第31届联合国成员国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一、研究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筛选出的典型、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可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协调社会、文化、经济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幼儿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国外研究现状:从20世纪中叶开始,一些国家已经正式开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日本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加强立法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的传承与发展;另外,日本政府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日本等国家的措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积极的帮助,但是从教育的角度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尚属空白。三、国内研究现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此后,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有法可依,文化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且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杂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了平台。目前已出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概论性著作有: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向云驹的《世界文化遗产》、顾军和苑利合著的《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段宝林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要》、刘世锦主编的《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报告》。这些著作主要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在世界范围内宏观的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相关概念、内容、原则等基本常识,属于概括性介绍。综合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状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幼儿启蒙教育的关系研究国内外尚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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